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关于深入学习张勇同志先进事迹的批示精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关于开展向张勇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中迅速开展向张勇同志学习的活动。
王胜俊批示指出,张勇同志是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的典范,是践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典范。王胜俊院长要求充分发挥张勇精神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法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张勇同志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自1993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曾先后担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连续多年被评为丰台法院办案能手,先后获得北京市先进法官、北京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张勇同志以矛盾纠纷的就地、即时化解为根本,坚持“在群众中间、离群众最近”的基层法官定位,努力追求“法理情和谐交融”的司法境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出色的工作业绩。特别是在身患乳腺癌的情况下,张勇同志顽强与病魔抗争,坚持战斗在工作繁重的刑事审判工作一线。近三年来,共审结案件1000余件,年均结案300多件,没有一起差错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调解支付率为100%,实际履行金额280多万元。
北京市高院号召全市各级法院广大干警以张勇同志为榜样,学习她恪尽职守、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学习她心系群众、倾心为民的职业情怀,学习她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职业品格。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将学习张勇同志的先进事迹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把握张勇精神的时代价值和合理内核,坚定理想信念,完善价值追求,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努力实现当事人在首都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工作目标。(记者:徐光明 鲍 雷 刘玉民 通讯员:李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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