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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深入调研 为新疆科学跨越发展服务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4-23 00:32:00

  为更好地适应新疆后发赶超、科学跨越和民生建设,满足各族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4月21日做出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展开为期两个月的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制定指导意见。
  今年是新疆确定的“2011民生建设年”,新疆高院抢抓机遇,把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放在能动司法的突出位置,决定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审判业务庭骨干,组成四个课题调研组,紧紧围绕新疆跨越式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启动深入调研活动,制定相关指导意见,为新疆富民固边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安排新型工业化建设调研组。主动邀请自治区经贸委、国资委、工商联、内地驻疆商会等管理机关和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走访区内部分国企、民企和中小企业,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涉诉情况、司法需求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制定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司法保障实施意见,吸引内地大企业、大集团落户新疆,主动服务援疆工业项目、服务企业加快运营步伐。帮助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消除经营危机,稳妥处置涉企纠纷,着力助推优势资源转换和新型工业化建设高速、有序发展。
  安排劳动争议和农民工权益保护调研组。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司法工作理念,着眼于妥善处置多发性劳动争议纠纷,在对基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总工会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和掌握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以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维护劳动者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指导意见,下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化解矛盾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
  安排医患纠纷调研组。认真探索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利益平衡和裁判机制。拟定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化解医患纠纷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最终达到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利的目的。
  安排交通事故纠纷调研组。邀请交通主管部门座谈,与车辆营运企业、保险公司以及涉案当事人交流。深入调研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情况,制定妥善处理交通肇事案件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统一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司法标准,提高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落实调解优先工作方针,维护社会和谐。(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刘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