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将于4月到10月盛大举行,为了确保世园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4月20日,陕西高院向全省法院发出《关于为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从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有效化解涉世园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世园会举办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陕西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举办西安世园会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西安市两级法院要精心做好涉世园相关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在刑事审判中,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西安世园会营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世园会场馆及配套设施、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影响世园会安全与稳定的犯罪。在民事和行政审判中,要及时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要为涉世园会案件提供快速、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西安市灞桥等世园会举办地人民法院要设立“世园法庭”,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涉及世园会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票务、保险、物流、客运、餐饮住宿、旅游合同等纠纷以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效保护涉世园案件利益主体的知识产权;开展好对以会徽、吉祥物、标语等为代表的世园会标志类纠纷案件的审判。要切实规范执行工作,创新执行方式方法,避免或减少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不安定因素。(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程晓杰 万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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