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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启动
  • 来源:山东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4-26 23:44:00

  4月21日,山东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传达了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统一要求,并作了安排部署。
  山东高院副院长刘爱卿指出,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小额速裁实现民事案件有效的繁简分流、降低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更加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更快捷、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涉及人民法院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审级、审限调整,有利于人民法院提高司法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试点法院要提高认识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在小额速裁过程中要注重保证当事人对小额速裁的知情权,保证当事人对小额速裁的程序选择权,保护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的积极性,保证当事人对小额速裁裁判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坚持把调解原则贯穿于小额速裁的全过程。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对小额速裁工作的宣传和诉讼引导,让群众从内心认同并优先选择小额速裁,解决矛盾纠纷。
  据悉,山东法院确定适用小额速裁的范围是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足5万元的给付之诉的案件。在案件性质上,小额速裁主要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医疗、房屋租赁、消费、物业管理、民间借贷等领域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单纯的金钱债务关系。小额速裁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当事人双方均同意采用小额速裁的,在一个月内审结,实行一审终审。(作者:于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