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为牵引,以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促进审判工作任务完成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
加强班子建设。通过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等各项建设,切实增强了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有力带动和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各项建设的全面发展,为搞好创先争优活动奠定基础。
激发争创动力。以开展“争创五个一百”竞赛活动为契机,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司法绩效,助推公正高效司法;通过调解能手等考核评比活动,更好地推动调解工作,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庭审比武等活动,规范司法行为,改善司法形象。
紧密结合队伍建设工作,以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提升班子的领导决策能力,提升广大法官把握大局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民意的能力等;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催生广大法官献身事业的精神、干事创业的激情、攻坚克难的信心、刻廉为民的志气,全面挖掘队伍的潜力,激发队伍活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为民法官队伍,为服务发展和法院自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院党组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其他党组成员建立联系点。二是公开承诺。院党组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措施,采取适当方式向全院干警公布,作出承诺。三是公示评议。对活动情况适时进行评议,开展满意度测评,把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四是典型引路。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五是督促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六是考核表彰。建立实施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使党建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创先争优月评月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讲评,院党组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讲评,党机关党委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检查,院党组适时开展评选表彰。(供稿单位: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余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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