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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
  • 来源:江苏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5-06 00:44:00

   江苏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工作5月开始在南京玄武、无锡宜兴、镇江丹阳和盐城东台四家法院全面启动,案件标的金额限定在5万元以下。
  据介绍,适用小额速裁的案件的标的金额限定在5万元以下是最高法院根据经济发达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的。因为小额速裁案件一般是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的给付之诉,当事人双方书面申请小额速裁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或提出反诉的,除双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准许,一律不得适应小额速裁。
  为做好这次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江苏高院4月底已在常州专门召开座谈会。会议要求试点法院整合资源,配强人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指定政治素质高、审判调解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官专职从事小额速裁工作;逐月做好小额速裁司法统计工作,每三个月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与做法、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并将小额速裁工作纳入审判管理工作范畴,建立独立科学的管理和考评体系。(作者:徐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