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广西百色两级法院加大建立审判管理专门机构的力度,于2011年4月30之前全部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
2011年以来,百色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经研究决定,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美逢任审管办主任,并将一些既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又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调整至审判管理办公室。百色市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设立的主要方式是与审判监督庭合署办公,有的法院还将纪检监察、政工、研究室及一些业务庭审判员充实到审判管理队伍中,负责履行审判管理职能。
按照职能分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院综合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评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考评等各项审判管理职能。(作者:林杰)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