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举行以“自然保护地的司法保护”为主题的分论题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作了主旨发言。
陈明国介绍说,青海三江源地区,是中国乃至世界生态价值极其重要的一块自然保护地。司法是规范调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必要而特殊的法律机制,通过司法审判,可以制裁违法行为,恢复和修复生态环境;可以明确作出行为规范,引导社会公众作出正确选择;可以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政策,实现绿色发展。目前,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正经历一场深刻的历史性变革,从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转变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司法对于三江源的保护作用正在日益凸显。
陈明国表示,青海法院准确把握生态环境司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态本位法律观等现代生态环境司法理念引领司法审判,建立了专门的审判机构,确定8个法院集中管辖生态环境案件,并在案件审判中充分体现保护优先原则,同时兼顾经济发展。三江源生态法庭设立后,努力提升司法水平,积极开展修复性司法,创建生态司法联动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机制。
陈明国表示,为保护三江源,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审判规则,健全专门化生态环境司法体系,考虑在省内重点区域增设生态法庭;牢固树立修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限期修复、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和监督等方式;推动构建多元共治保障体系,合力护佑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评价、指引作用。(记者 乔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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