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广东法院海事审判沟通协调工作会议召开。这是广东省建立上下级法院沟通联动机制以来的第8次年度工作会议。会议对2010年度全省海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情况及实施精品战略情况进行了交流,对二审海事案件改判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分析,两级法院的法官还就审判中遇到的有关国内送达和域外送达等影响审判效率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从2004年开始,广东高院民四庭与广州海事法院建立了沟通联运机制,主要体现在年度业务通报和反馈制度、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的报告制度、协助调解制度、案件质量的评查分析制度、联合调研、培训制度和海事法官的人员交流制度等几方面,旨在统一裁判尺度、共同提高审判质量。
广东高院副院长徐春建强调,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贯彻“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其中明确广东省作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在此之前,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提出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广东亦提出了建设海洋强省的目标。广东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蓝色战略的司法需求,积极发挥海事司法职能,更好地为广东海洋强省战略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作者:杨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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