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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中院推进审委会专业化 提高办案质效
  • 来源:法制日报
  • 发布时间:2011-05-18 23:32:00
  自从2010年7月7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重新修订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规则》,对审判委员会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以来,该院初步实现了办案效率、质量的“双提升”。2010年,长沙中院总和结案率、二审案件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分别达92.77%、90.26%和95.1%,同比上升2.15%、11.64%和2.54%,存案数同比下降26%,案件质效呈现三升一降的良好态势。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介绍,审委会改革,是长沙中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关切而进行的组织创新。
  随着诉讼专业化程度越来越强,审委会制度职能作用发挥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审委会全体委员会的基础上,长沙中院设立刑事和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委员会,分流审理需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改革后,案件按性质不同分流到刑事和民事、行政两个科室“分开就诊”。
  改革后,长沙中院审委会相继出台了《防范企业风险的四十条意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审判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导意见》等十项指导意见,创办了《司法裁判参阅》审委会工作刊物,作为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平台和载体。(记者:阮占江  赵文明  通讯员:王力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