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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中院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行项目化考评
  • 来源:江苏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5-20 01:04:00

  为深入推进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效提升法院工作水平,5月18日,江苏南通中院制定下发《全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管理考评与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项目化考评。
  《办法》共14个部分65条,围绕11项重点内容进行项目化考评。包括服务大局、诉调对接、执行工作、基层建设、公开民主项目、关注特殊人群、保护弱势群体、队伍建设等具体考核项目,内容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办法》把考评结果作为全市法院“最佳社会管理创新贡献奖”、“最佳创新项目奖”、“最佳结对群众感人事迹奖”、“最佳关注民生典型案件奖”的评定依据,同时作为年度中院考核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部门职能目标完成情况、科学发展情况、机关(处室)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其它综合性评先选优的考评、推荐的主要依据。(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