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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出台12项措施重点整治规避执行行为
  • 来源:吉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6-01 00:31:00

  5月3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制定出台12项措施,重点对9种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据统计,目前,吉林省仍有约10—30%的案件执行不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造成的。这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反规避执行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根据最高法院工作方案和省高院活动实施方案,这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制定、落实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严厉打击拒执罪犯罪活动,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将重点打击隐匿、转移或低价处分财产、外出躲债、假离婚或假析产、假诉讼或假破产、通过企业分立、改制或关联企业逃避债务、利用执行和解规避执行、被执行人利用特殊身份或社会背景对抗执行、以执行将引发职工下岗、群众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向法院施压、以暴力方式对抗执行等九种行为。
  为使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吉林高院确定了以下十二项反规避执行措施: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完善财产查询制度;建立财产举报奖励制度;依法实施强制审计;对被执行人实行出境限制;限制高消费;公布拒执人员“黑名单”;依法采取罚款措施;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和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
  此次活动将持续10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舆论宣传、实施活动、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循序渐进,逐步推动,突出重点。(作者:刘景辉 郭春雨 张敏 于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