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抓执行不放松,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挤压“老赖”生存发展空间,以锐意执行力促案件早日执结。
乌鲁木齐中院牢固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司法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确保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对于有财产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制定反规避执行预案,加大制裁力度,促其迅速履行。
2011年1月,该院受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达370万元。在此后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其名下已被法院保全查封的财产过户至另一公司名下,与法院玩起了“捉迷藏”。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兵分三路,在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的同时,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通过公安机关实施边控。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交清了370万元案款和30万元罚款。(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孔祥华 杜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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