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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环境司法论坛”在昆明召开
  • 来源:云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6-14 01:44:00

  6月10,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为期两天的全国“首届环境司法论坛”在昆明召开。来自国内的司法部门、环保行政部门代表和环境法专家学者等78个单位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此次论坛主题为“环境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公益化”。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推动环境司法的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云南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致词中说,环境司法专门化是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生态危机和新型环境问题的出现,传统的环境保护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需要。公益诉讼已开始从理论探讨的层面进入实际层面。环境司法的工作必须高度关注和面向社会,环境公益诉讼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诉讼制度的改革。云南省已有3家中级人民法院和6家基层法院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针对云南资源丰富、城市建设发展较快的特点,环保审判工作将围绕“两强一堡”的重点工作,加大对资源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项目污染、重金属污染、生态工业园区保护的案件审理,在环境立法和环境司法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据介绍,近年来,云南法院不断推动环境司法专门化实践。设立专门的环保审判庭,建立环境司法新机制,实行行政、民事、刑事三种类型的诉讼合一方式,对涉及环保的各类案件实行归口管理,由同一审理机构的专业审判人员集中审理。配备具有一定环境科学知识和理论调研能力的专门化法官队伍。同时,云南法院在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中,从原告主体、受案范围、管辖、定位、证据、鉴定、诉讼费用、环保基金的设置、责任和执行、司法建议等10个方面不断探索,在环保案件审理中取得了新突破。
  会议期间,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0余所大学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进行交流发言。来自国内的司法部门、环保行政部门代表和环境法专家学者达成共识,发出了“着眼于‘十二五’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水平”的十项倡议。(作者:刘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