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江苏法官学院迎来了来自西藏拉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农七师中院、新疆克州中院、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及五个地区下辖基层法院共98名法官,他们将在这里参加由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举办的为期一周的西藏新疆法官审判业务培训班。
为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务性,江苏法官培训学院多次以不同形式征求受援五个地区法院对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的意见,并综合考虑一线法官的意见建议。本次培训的内容以审判业务为主,以立案、行政、审判管理内容为辅,培训课程设置以中、基层法院常见的疑难问题为重点。
参加培训的98名学员中,有维吾尔族、回族、柯尔克孜族等八个少数民族,与内地的生活习惯及民族风俗有一定的差异。为此,江苏法官学院与江苏高院两援办多次会商落实参观考察及饮食安排各项事宜。两地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充实而丰富,对审判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据悉,法官培训工作是江苏法院落实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江苏法院与西藏、新疆对口法院签订的对口援助协议,江苏法院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每年为西藏和新疆法官举办一次审判业务培训班。这次培训班,正是江苏法院落实对受援地区法官进行培训,从智力上支援西藏新疆受援地区法院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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