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针对西藏自治区地域辽阔,农牧民居住分散,群众诉讼不方便、诉讼成本高的特点,2009年年初,西藏自治区法院“车载流动法庭”正式启动,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为每个县级法院配备了一辆越野车及相关办案设备,方便法官到草场牧场审理案件,解决纠纷,实现从过去的“马背法庭”到“车载法庭”的跨越。
据了解,为使“车载流动法庭”在最大限度上发挥便捷的效应,自治区高院除给基层法院配备越野车外,还配备有文字速录系统、远程立案系统等开庭审判所需的便携式司法用具。法官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随时赶到事发地,在较短时间内能组建起一个特殊的车载法庭,做到就地受理起诉及时立案,开庭审判后又能当时制作、送达法律文件,极大地提高了巡回办案和司法宣传的效率。
以札达县法院为例,“车载流动法庭”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案方式,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牧民群众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札达县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33起、刑事1起、执行12起,极大地保障促进了这座边境小县的和谐稳定发展。(见习记者:李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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