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审理企业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旨在提高审理涉及企业登记类行政案件的质量,规范企业登记行政行为,预防和减少涉及企业登记的行政争议。
据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以合法性审查、平等保护以及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为原则,对企业登记行政案件在审判中所涉及的受案范围、原告主体资格、审查标准、判后执行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对涉及民行交叉的案件,从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讼累的角度出发,根据基础法律关系和当事人的实质争议,明确提出了可引导当事人通过一次性诉讼解决相关争议的相关规定。(记者:马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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