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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确定第六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8-07-17 10:16:2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50名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王秀芝、刘冲
  清华大学:朱岚怡、李啸东
  中国人民大学:包晓丽、张明哲
  中国政法大学:李晨源、罗南森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李嘉
  中国传媒大学:杨晓洁
  中央财经大学:马铭婉
  国际关系学院:王姜锐意、胡晓宇
  外交学院:马虹龙、滕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郭彦利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朱亚奇
  北京交通大学:任禹行、黄晶晶
  北京师范大学:韩啸
  北京外国语大学:巫丹、张雪花
  北京邮电大学:许智鑫
  北京科技大学:李圆圆
  首都师范大学:于剑、彭良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张颖
  南开大学:尹伊、孙树光
  吉林大学:白玥、李东旭
  大连海事大学:刘思辰
  华东政法大学:石雄、程梦琳
  上海交通大学:鲍坤、魏怡然
  山东大学(威海):杨钦月
  中国海洋大学:丁家珅
  东南大学:马文博、宋子耕
  武汉大学:石泽华、李璇
  中山大学:吴业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雅琪、卢玮涛
  西南政法大学:王菡、施勇
  重庆大学:王斌
  西北政法大学:刘啸
  陕西师范大学:李倩
  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