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法院建设和发展,实现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长治久安,日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法院工作发展的意见》,全省23个法院和甘肃高院机关21个部门分别与2个民族地区中级法院和21个民族地区基层法院达成了结对支援关系。
甘肃高院指出,全省法院要站在维护大局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以智力援助为龙头,以项目援助为支撑,坚持对口支援原则、保障重点原则和合理规划原则,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进一步改善,为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甘肃高院要求,一要加强人才和智力援助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增加民族地区法院的人员编制,着力解决民族地区法院法官短缺问题,并积极为民族地区法院定向培养不同学历层次的法律、双语人才。要采取专门师资培训、远程网络培训和组建审判业务骨干讲师团赴民族地区法院巡讲等方式,加强对民族地区法院干警的实务培训。各对口支援法院要积极支援民族地区法院的法律书库建设,并把援助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和选拔后备干部的重要途径,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的优秀法官到民族地区法院工作。
二要加强业务指导与交流,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因矿山、草场、虫草等资源纠纷引起的群体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以及民族地区旅游案件的审判指导。各对口支援法院要定期深入民族地区法院开展深度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对调研中发展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和工作措施,帮助受援法院解决工作难题。各对口支援法院要主动将本院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法院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介绍给民族地区法院,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审判业务交流和庭审观摩活动。
三要加强物质援助工作,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法院维稳任务重、现有装备水平低的现状,加大对民族地区法院的业务办案经费和物质装备经费的支持力度。要根据民族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生活习惯和巡回审判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为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定向配备流动法庭专用车和车载审判、办公、生活设备,在甘南州建立民族法官培训基地,争取使全省未建和需要改、扩建的民族地区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纳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规划,推动民族地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
四要加强援助工作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援助工作机制,坚持强化政策支持和发挥自身潜力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对口援助工作机制,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援助法院认真履职、受援法院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各对口支援法院要把对口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到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受援法院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认真组织援助项目的实施,建立并完善援助项目和援助资金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努力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供稿单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智纲 席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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