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新疆高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会,认真学习讨论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讨论会上,院党组成员、各党支部负责人纷纷结合自身工作,谈体会,讲认识,进一步学习理解讲话精神。
新疆高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要求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就是要与本职工作相联系,促工作,只有经受住考验,抵挡住风险,提高司法能力,增强群众感情,办好每起案件,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王记文指出,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思想深刻,立意深远,观点鲜明,语言朴实,目标明确,任务光荣,是指导各级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讲话既回顾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历史经验和丰功伟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党面临的新挑战和发展机遇,明确地提出了今后党的奋斗目标,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建设富裕文明国家的宣言书。
最后,王记文对新疆法院如何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认真研讨讲话全文,准确把握和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主要从胡总书记指出的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做到四个必须坚持、四个继续、完成两个宏伟目标等方面领会把握讲话精神实质。
二是要注重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在克服薄弱环节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这个第一要务,抓住理想信念教育,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公正办案,反腐倡廉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等重要环节,逐步提高队伍素质、办案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
三是要加强学习的组织领导。机关党委要按照院党组的统一要求,集中安排好学习讨论。7月底,各支部要向院党组写出学习报告,重点反映如何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每名党员干警要结合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向支部报告思想认识。
四是要组织广泛宣讲和讨论。近期,新疆高院政治部将组织“七一”讲话宣讲报告会,组织召开2-3次党员干警座谈会,进一步增强对党的认识,坚定跟党走的信心。
五是要做好新闻报道。在宣传法院工作的同时,激励鞭策广大干警激扬斗志,奋发工作,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
在讨论中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从党的90年光辉历程中汲取精神动力,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把“办事认真、说话和气、公平正义、人民满意”16字方针贯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坚持群众路线,密切与各族群众的关系,公正廉洁执法,做新时期合格的人民法官,为新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尽心尽力。(作者:田战峰 苏昊)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