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推出一系列廉政建设新举措,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主体作用、廉政制度的规范作用、廉政监督的促进作用、廉政文化的熏陶作用、司法巡查的评价作用,为“东营经验”的传承和发扬创造良好环境。
为从源头上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强化审判管理职能,优化职权配置,突出审判、执行工作的中心地位,东营中院调整充实了审判一线力量,优化了人员配置结构,着力构建“质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审判管理五个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管理主体对案件质量的管理权限。
在东营中院,党组理论学习、院领导为干警上廉政党课、请专家做廉政报告等,已成为司法廉洁教育的常态化机制。在这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不定期监督、家庭监督,东营中院在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上下大力气。该院梳理各类职权项目,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的行使规则和监督方式,对每一个办案节点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实行全方位的监督,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该院坚持培养干警“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切实解决好对待当事人的感情态度问题,克服司法特权思想和职业麻木感,以创建“书香法院”为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培养干警的“阳光心态”,促进干警身心健康。
为充分发挥司法巡查的监督评价作用,全面系统地掌握基层法院的发展状况,东营中院组成司法巡查小组,对全市基层法院逐一了解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廉政建设的扎实开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009件,审执结5783件,标的额11.59亿元,收结案分别增长了4.39%和7.31%。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了2.6%,各类案件经过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9.5%,当事人满意率明显提高。(作者:马建国 王文献 张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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