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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提出用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 来源:四川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7-08 00:19:00

  7月6日,四川高院机关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活动。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彦民指出,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顾了我们党90年来紧紧依靠人民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四个坚持”宝贵经验,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五个必须”的基本要求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五个坚定不移”的目标任务,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对我们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四川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活动,近日,机关党委专门作出部署,对在机关各支部和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彦民强调,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四川高院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在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一次思想大准备、精神总动员,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迅速投身学习贯彻活动。一是要真正领会讲话精神实质,打牢思想基础。各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带头学习,有效组织,深入宣讲。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积极参加,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深入学习贯彻工作;二是要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通过深入学习,让党员干部掌握党的光荣传统是什么、执法办案思想理念应该坚守什么,达到传统成为指路的明灯、思想成为行动的指南的效果;三是要坚持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促进理论向实践转化。要做到深入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与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相结合、与“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相结合、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在结合中实现共同促进、共同提高;四是要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通过深入学习,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在司法观念、司法作风、司法水平、司法廉洁等方面有一次大的提升,促进支部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成效。各党支部要按照机关党委安排部署,制定出支部学习计划,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团日、支部组织生活、支部民主生活会等时机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学习开展情况要及时向机关党办报送。要注重抓好讲话精神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法院网络、刊物、党建橱窗、党建信息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讲话精神,交流学习经验,营造良好氛围。要强化学习考评,以有力措施推进深入学习活动,努力实现全体党员受教育、见提高、促工作的最佳目的。(作者:戚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