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共同学习、领会和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到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去,主动融入,能动司法,积极有为。
会上,通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树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在学习领会和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时,要做到“五个始终坚持”。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市法院要按照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干警队伍,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必须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全市法院要积极主动地为人民司法,积极主动地走群众路线,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必须始终坚持弘扬公平正义。全市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要坚持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法律和司法权威,切实为大局服务,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始终坚持突出“两为”工作主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全市广大法官干警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审判工作方向指南,把科学发展观的精髓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认识、水平和能力。
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要紧密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的要求,结合最高院关于“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将人民法院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战斗堡垒和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转变作风、维护群众权益的表率,化解矛盾、推动社会管理的表率。(作者:夏令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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