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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罗湖法院成立婚姻登记处调解工作室
  • 来源:法制日报
  • 发布时间:2011-07-19 00:33: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驻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解工作室于7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通过司法与行政无缝对接,将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提前进行司法确认,实现离婚纠纷的“一站式”解决。
  近年来,罗湖法院通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驻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点、与区人力资源局联合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等多项举措,积极落实诉前联调工作要求,探索多样化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罗湖法院驻婚姻登记处调解工作室,将进一步丰富该院诉前联调机制内容,更好地发挥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作用,有效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据统计,该院近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20%以上为离婚一方不履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而起诉的。从立案到审判,诉讼程序复杂,耗时较长,有的案件当事人下落不明,几年不能结案。若能对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提前进行司法确认,不仅可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将极大地减轻法院诉累。
  调解工作室成立后,罗湖法院将派驻法官轮值担任调解员。对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如果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不存在争议且同意进行司法确认,由区民政局指导、帮助当事人填写资料,主动引导当事人向该院提出申请,确认协议效力。该院在接到司法确认申请后,将及时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内容进行审查,并以调解书的方式确认其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并且可以当场给付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动执行。(记者:游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