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广西高院召开2011年上半年审判质量效率分析会,对审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2011年以来,广西高院上半年实现了案件审结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上升,新收各类案件数、未结案件数下降的“三升两降”成效,均衡结案意识明显增强,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全区法院各类诉讼案件一审裁判正确率、生效裁判正确率保持了较高水平,审判质量有较大提升。全区法院诉前联动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区法院立案前调解案件2344件;指导人民调解、协助行政调解及其他行业调解案件2074件,法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效能显著提升。
广西高院要求,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审判质效各项指标,从数据中找到背后隐藏的问题,结合本部门审判工作态势,认真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落实到人,以审判质效的提高促进工作发展。要继续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能力,要用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来检验调解的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强调,全区法院要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在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年”活动中,通过深化机制改革,全面创新和强化审判管理,使审判管理工作与队伍建设、司法为民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广西高院要在最高法院2011年开展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中,制定好清理计划和强有力的措施,实行办案法官责任制、部门承包制,庭长和分管院长实行督办问责,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项清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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