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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院审委会讨论刑事案件
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8-07-21 10:20:01
  7月1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邱水平主持召开省高院2018年第15次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景海依法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这是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省高院审委会会议。
  邱水平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其功能价值,在司法活动中加强交流,积极探索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会议的经验做法,共同出台文件规范,共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杨景海指出,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职,依法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加强沟通,实现共赢,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要以上率下,认真总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积极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和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此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丁国华)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