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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九项措施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7-26 00:11:00

  海南法院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以来,采取多项措施实现均衡结案,提高结案率。2011年上半年,海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776件,结案率71.87%,同比上升9.63%。其中受理非诉案件3964件,审结2987件,结案率为75.35%。
  海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切实加强全省法院干警的均衡结案意识,提高各级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采取了多种措施提高结案率:
  一是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管理监督。出台《海南省人民法院审限管理规定》,对审限管理工作中的细节性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实现均衡结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切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的事务性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裁判文书审阅评查工作,启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现已进入集中评选阶段。四是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组织制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五是重视刑事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严把二审证据关。六是积极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和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完成了开展海南小额速裁试点的实施方案。七是在全省基层法院全面推广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完善修订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发挥了简易程序的功能和作用。八是进一步发挥案例指导功能。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案例编报机制,规范报送体例,完善工作方法。九是切实加强再审工作。对确实侵害了当事人实体权利、影响国计民生的错误裁判,坚决予以纠正。(作者:许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