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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海事法院立案窗口塑精品工程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7-28 22:33:00

  广西北海海事法院结合海事审判涉外性、专业性、重大疑难等特点,建成了“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诉讼服务大厅。2011年2月,该院立案庭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达标单位,并被北海市评为“巾帼文明标兵岗”。
  2010年,北海海事法院在原有立案大厅的基础上进行扩改建,服务大厅分导诉区、立案区、调解区、信访区、判后答疑区、当事人等候区、安检区六大工作区域。该院院长梁梅要求将16项制度全部翻译成英文,便于中外当事人阅看。另外还将部分关键诉讼指南翻译成越南等东盟国家文字。
北海海事法院注重涉外审判人才的培养,把“立案信访窗口”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完善轮岗和培训机制。
  北海海事法院大力加强诉前和立案调解工作。充分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沟通思想,消除对抗情绪,并施以不同的调解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海事法院立案调解率均保持在20%以上,当即履行率达到100%,平均审时10天。2010年以来,该院经立案调解结案的案件13件,另有30多件案件经立案调解打下良好基础后,在庭审阶段得以调解结案。
  立案庭还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非诉讼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2010年初,海事法院分别与海事、渔监、渔政等部门建立纠纷协作解决机制。海事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保障作用,利用自身的资源大力支持各联络单位开展工作,对其调解工作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予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为了方便当事人,2010年初,海事法院开通了以网上立案为主导的远程立案方式,推广预约上门立案等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或通过海事法院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立案申请,足不出户即能快捷地完成立案申请。今年,海事法院又在立案大厅设立了银联POS机,便利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立案庭通过远程立案平台,耐心指导当事人准备诉讼材料,保证当事人拿着诉讼材料到立案庭后能够实现“当天当次立案”。据统计,2010年以来,立案庭运用远程立案平台为56件案件的73名当事人提供了立案指导,实行预约立案10件,上门立案4件。(作者:黄菊秀 陆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