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金融执行庭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金融执行庭成立后,在机构设置上隶属于郑州中院执行局,暂时与执行一庭合署办公。金融执行庭对执行案件实行执行优先、执行合议的工作原则,对已生效的金融案件判决进行及时、高效的执行。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票据等方面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对基层法院的金融案件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研究创新金融案件执行机制、建立金融案件执行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探讨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机制;向金融机构发布案件执行有关信息、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
近年来,郑州的金融案件呈现出案件数量迅速增多、涉案标的不断提高的趋势。据统计,仅郑州中院本级自2009年以来,就受理金融执行案件300余件,占执行案件收案总数20%以上,涉案标的额33亿元,占执行案件总标的额的50%。同时,债务人逃废金融债务、规避法院执行也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因此,郑州中院特设立金融案件执行庭,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切实化解金融领域纠纷,维护金融秩序,及时、全面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者:杜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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