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高院发布了《“十二五”时期山东法院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该《纲要》是根据国家、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并结合山东法院工作实际而制定的,包括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等内容。
《纲要》明确,山东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念,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人才素质不断提高,物质保障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司法政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并分别提出了具体目标。
《纲要》强调,要围绕服务、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突出执法办案主业。要关注群众期待要求,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要围绕保障法官依法正确实施审判权的要求,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优化审级功能定位,优化审判组织职能,优化审判管理机制,优化审判监督指导,实现审判管理和工作机制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纲要》提出,要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突出法官主体地位。要以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为重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的物质、技术和警务保障水平,实现物质装备建设和保障水平的标准化、现代化、信息化;进一步加大司法调研和司法宣传力度,为山东全省法院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良好外部环境。
《纲要》还就如何保障“十二五”时期山东法院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出了要求。(作者: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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