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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召开全区中院院长会议要求 抓好“五项工作”实现“五个提升”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8-05 00:36:00

  8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全国大法官上海研讨班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提出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努力实现五个提升的工作目标。
  据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介绍,2011年上半年全区法院紧紧围绕“7575”工作思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和《国有土地和房屋征用补偿条例》,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和信访积案、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活动,普遍加强审判管理和绩效考评,各项主要审判指标呈现出“五升五降”的良好态势,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明显提高。尤其成功处理了发生在锡林郭勒盟的两起恶性刑事案件,使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得到严惩,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上半年,全区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示教育年”活动,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实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切实解决司法作风问题,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队伍素质、纪律、作风进一步改善。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狠抓一审案件质量,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管理、审判层级管理等制度,加强“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落实“天平工程”,推动全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胡毅峰要求,全区法院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实现五个提升:一是坚持能动司法,全面提升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二是坚持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和管理制度创新,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深入推进“三项活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五是狠抓一审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和保障水平。(记者:杨文斌 宋建波 通讯员:史燕龙 朱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