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在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积极构建全方位、动态化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利用司法建议延续司法服务职能,不断扩大审判工作效果。2010年7月至今,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及企事业单位发出了100份司法建议书,收到很多单位的回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百份司法建议涉及交通管理、食品安全、金融、合同、拆迁、教育、工商、卫生、保险、房地产监管、诉调联动机制等11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各级法院通过司法建议,主动为经济发展提出方案、创造环境、提供保障,彰显了法院的司法能动理念。二是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各级法院积极寻求与各行政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通过司法建议,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三是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各级法院将司法建议当作司法工作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重要层面,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使司法建议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四是在构建沟通平台方面,各级法院针对被诉行政行为存在的不合理性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以促进行政机关执法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就违章停车罚款等问题,各级法院先后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规范行政处罚权裁量尺度、统一处罚标准的司法建议,受到该局的高度重视,对部分措施进行调整后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安部,促进了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记者: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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