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8日举办2011年全省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为全省各级法院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未接受过预备法官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班从思想、政治、道德、业务等多个方面对学员进行培训。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出席了开班仪式,并为学员上了第一堂课。
董治良指出,没有一批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宪法法律,又具有深厚法学功底、精湛司法技能、良好职业操守的人民法官履行审判职能,国家法治落实、公平正义守护是不可想象的。他强调法官要满足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廉洁自律、业务素质和个人品质五方面的要求。他还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司法能力学习、注重理论、业务和各种新知识等方面的结合学习,讲授了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此次培训班为期5天,邀请了多名在理论和实务方面有很高造诣的教授专家进行授课。授课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办案规范、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公正廉洁等多方面。
据悉,此次集中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的预备法官还将进行为期6个月的技能实习。预备法官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审判实践,通过审查案件起诉材料、阅卷、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撰写审理报告、合议庭评议以及制作裁判文书等审判活动,培养预备法官的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诉讼调解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技能。(作者:许平飞)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