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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举办全省法院院长研讨班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8-11 01:13:00

  8月9日,陕西三级法院院长研讨班在咸阳举行。研讨班的研讨主题为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与公正司法。陕西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和陕西高院各部门负责人共180人将参加为期4天的研讨班。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东运用哲学方法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涵义和基本观点、方法,并强调为什么要在法院工作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以及如何在法院工作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让与会代表们颇受启发。
  安东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是实现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日益增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同时,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也是提高法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迫切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提升司法工作水平,要做到坚持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努力增强用以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努力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社会实际和群众愿望;要坚持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努力健全完善能动司法的工作机制。要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做出新的贡献。(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贾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