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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组织部和法检两院联合出台意见加强改进系统党建工作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8-11 01:17:0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院、检察院系统党建工作,全面提升法院、检察院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日前,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法检两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八项举措。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法院、检察院系统党的建设,是加强党对法院、检察院工作领导,保证法院、检察院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需要,是确保法院、检察院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的需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系统党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审判和检察工作展开,服从并服务于审判执行和法律监督中心工作,要通过加强法院、检察院系统党的建设,为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改进法院、检察院系统审判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意见》要求,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把指导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在坚持党建工作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的基础上,加强法院、检察院系统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指导,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院、检察院党建工作格局。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地方党委的重大部署开展工作。上级法院、检察院要加强与地方党委的联系,了解地方党委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下级法院、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指导。
  《意见》规定,高、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是本级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指导本地区法院、检察院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意见》提出加强和推进党建工作的八项举措分别为:一是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司法公开水平,促进司法作风转变,促进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三是认真抓好组织建设,要按照规定设立机关党的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下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上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巡查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指导制度、党务干部培训制度和党建工作交流制度,加强党建工作具体指导。六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七是保障工作经费,要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每年在行政经费中按照1%至3%的比例确定党建工作经费。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系统党建工作专项表彰活动,大力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供稿单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智纲  拦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