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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反规避执行取得阶段成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8-16 17:23:00

  8月12日,广西召开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工作会议透露,自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广西法院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局良好,进展较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底,全区法院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近90%;其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1121件,标的额近2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在会上要求全区法院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反规避执行向纵深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对这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梁炳巨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资委、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广西军事法院等兄弟单位对专项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全区法院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94898份,出动宣传车753辆次,张挂宣传横幅722幅,发布典型案例221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0次,并有针对性地选择了1850名有履行义务能力而故意规避执行,转移、藏匿财产,人为设置障碍拒不履行义务或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媒体上曝光。向1780名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对162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
  全区各级法院还根据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已对52名被执行人予以罚款63.7万元,拘留250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同时,采取搜查措施372次,强制审计5次,组织清场移交81次。(记者:黄星航 通讯员:张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