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政府依法征收。这是该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这个新意见中,吉林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宗旨,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最大限度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严格征收程序、规范征收行为、加大协商力度、强化信访化解。依法审慎审查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司法审查标准、严格控制先予执行、严格规范强制搬迁、坚持协调和解、坚持服务大局。要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树好法院形象,提升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信力。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落实吉林高院工作部署,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道区法院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各种工作方法,对于本辖区内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地块的群众回迁安置问题,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专门成立了由区法院副院长、区信访局局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等重点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入户走访小组,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解读安置政策,了解群众生活困难状况,通过更换开发主体、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企业收购、回迁房屋团购(回购)等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于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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