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整改最高法院巡查反馈问题,围绕核心指标,加大力度推进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组长高憬宏出席并讲话。
高憬宏强调,在攻坚克难,决胜决战的关键时刻,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建立机制,真抓实干,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完成任务。重点建立五项制度:领导包院制度。高、中院院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负责所包法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务,监督指导执行工作,对所包法院未完成任务要承担责任。排名通报制度。对执行质效和执行宣传工作实行每周通报,对前三名和后三名要重点通报,强化监督引导作用。指标承包制度。对“3+1”核心指标,按照执行工作职责由部门主要领导负主责,完不成任务,依据不担当不作为要求严肃处理,对不达标法院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行局领导,要通过组织程序予以组织处理。执行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全市各院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检查、推动执行工作。通气会和会商会制度。每个月单周周六召开“一把手”会商会会商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双周周六召开执行局长通气会研究解决具体工作问题。(吴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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