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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开展刑事行政等审判业务培训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8-24 01:07:00
  8月15日至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审判业务、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审判业务两个培训班分别在吴忠市和银川市举办。占宁夏全区法院法官总数35%的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法官,立案、审监法官参加了培训。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彦凯出席培训班并听取了部分专家和资深法官授课。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11-2015年教育培训规划》和宁夏法院《2011年教育培训计划》,宁夏高院将教育培训纳入正在开展的以“重学习、顾大局,强管理、严执法,讲正气、树形象”为主线的“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中,利用一周时间分别对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法官进行大规模培训。培训班针对《刑法修正案(八)》、行政许可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实务、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前沿动态及热点问题,以及拆迁、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等进行讲授。(记者:周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