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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组织部与青海高院联合出台加强和改进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 来源:青海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8-24 16:53:00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由青海省委组织部与青海高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下发各级党委和各级法院实施。
  《意见》明确了青海全省法院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党建工作的方针和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明确了法院党建工作双重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了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法院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对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实行全面的管理,上级法院注重对下级法院党组织在业务工作、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实行管理。构建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法院机关党委负责本院党建工作,政工部门指导下级法院党建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把法院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业绩管理,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并把法院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法院领导干部任用、调整和交流的考察内容。各级法院要自觉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主动汇报法院党建工作,争取地方党委的支持。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指导。法院党建工作必须围绕建设学习型、高效型、规范型、和谐型、创新型法院的目标开展工作,紧扣法院业务,端正司法理念,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法官素质,提高办案能力。上级法院政工部门要经常深入到下级法院(法庭)了解指导党建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掌握工作主动权,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作者:严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