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9月至11月,四川全省法院将集中开展“两限制一打击”专项执行活动,即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打击拒执罪。
通知要求,四川全省各中、基层法院要在相关媒体上公告经排查确定的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或限制出境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名单,在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和限制出境决定书的同时,向有关单位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有相对固定生活、工作场所的,要将相关公告张贴、发布在被执行人的生活社区和工作场所。
活动中,对于规避、抗拒执行事实清楚的,要对被执行人实行强制财产报告、强制审计,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措施。对举报当事人违反高消费令和限制出境令的人员,可以适当予以奖励,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支付。(记者:杨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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