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文化五室”为载体和突破口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用“软实力”重塑队伍的“灵与魂”,截至目前,已取得令人欣喜的效果。
广西各级法院长期以来一直遵循审判是第一要务的硬道理,而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认为,队伍光知道埋头“拉车”,靠“白加黑”、“五加二”拼命三郎式工作,人心未必齐,精神未必有,法院文化就是干警的“灵魂”。这种“软实力”事关全局和长远,必须作为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牢,才能打造出一支真正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队伍。广西高院为此适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并以“文化五室”(院史展览室、图书室、法律文化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室)建设为载体和突破口,大力推进广西法院文化建设,努力找回队伍的“灵与魂”。
广西高院修建了2800平方米的“文化五室”。其中的“广西法院文化展览馆”,运用大量的广西审判历史图片、实物,以多媒体形式展示了广西法院成立以来各时期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及物质装备建设的成果,陈列了广西法院集体和个人获得的各级荣誉,并专设展区悬挂社会各界、名流赠送及法官自己创作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介绍古今中外法律文化历史,密切法院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往来。
目前,全区已有116个法院修建和完善了各具特色的“文化五室”,总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
广西法院在“文化五室”建设中,还突出了廉政文化教育的分量,使广大干警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贵港、梧州、防城港市中院、港北区法院等50多个法院的廉政文化室(或长廊)被当地纪委定为廉政教育基地。百色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并与贺州中院一起被各自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广西法院文化建设厚积薄发,换来了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双丰收,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审判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整体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11年上半年,在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26项考评指标中,广西法院有14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法院两年来已有59人次和38个集体获得国家级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1082人次和604个集体获得省部级的表彰奖励。(记者:黄星航 通讯员:黄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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