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河南全省法院规范监外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座谈会在南阳中级法院召开。河南全省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负责同志、南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南阳公安局、检察院、监狱管理局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要求在工作中坚持和推广公开审理,实现对减刑假释案件监内公开开庭审理、监外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的有机结合;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措施,加强沟通、妥善处理、稳步推进,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审判工作始终在合法、有序、规范的轨道上进行;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此项工作作为减刑假释工作中的一项硬指标优质高效地完成。
与会人员认为,在监外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能使公众看到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依据和理由,其司法意义、社会意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突出,更有利于服刑人员改造,意义重大,应当继续加以完善。(作者:郭东汉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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