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两级法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后,刑事案件呈现“三高三低”,即维持率、服判率、调撤率同比上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
据了解,2010年10月1日以来,银川市两级法院在实体方面,改变传统的“估堆式”量刑,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将量化引入量刑机制,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裁量权。在程序方面,引入量刑建议,改变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完善量刑调查、量刑辩论程序、量刑评议以及量刑释明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记者: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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