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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将全面公开司法拍卖信息
  •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时间:2011-08-30 00:26:00

  为充分公开拍卖信息,防止暗箱操作,从8月26日起,四川各级法院将根据2011年制定的《委托鉴定管理办法》和《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管理办法》将司法拍卖信息在指定的媒体和四川省、市法院网站上同时发布,以此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利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司法拍卖经过近20年发展,在许多方面取得明显进步,但在拍卖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亟待解决。例如拍卖流拍率较高,流拍的结果往往引起流拍标的物的降价,拍卖标的物价值难以实现最大化。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拍卖信息公开渠道不固定,拍卖公告刊载在不容易被公众注意到的报纸中缝等不醒目的地方和有意竞买人信息不完全对称等。
  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四川高院修订了《两个办法》,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对司法拍卖工作进行了规范。新修订公布的《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拍卖信息必须固定公开渠道充分公开披露,拍卖公告应当显著、醒目。拍卖信息必须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和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必须在人民法院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同时,对发布拍卖信息的媒体分别由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高院协商确定,均由四川高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拍卖公告发布栏目的位置和版面大小等由四川高院作出统一的规范要求。
  根据规定,今后拍卖机构要进入法院备选库,不仅需要通过申报、评审、公告等流程,如在接受委托中若有违规违纪、不服从监管还会随时被剔除。同时,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确定,一律采取公开、随机方式。(记者:党文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