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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推动庭审观摩庭审公开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9-02 00:27:00
  为期8个月的天津法院庭审观摩暨庭审公开活动已经进入总结验收阶段。8月31日,天津高院出台“四个示范”和“三个结合”等多项措施,推动庭审观摩和庭审公开顺利开展。
  据介绍,此次庭审观摩暨庭审公开活动以提高庭审质量和推进审判公开为重点,实行不同审级、不同辖区法院循环交叉观摩方式进行。天津各级法院全部参与观摩,历时8个月,目前全市法院共观摩庭审186场次。由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参加庭审观摩,目前,参加观摩的审委会委员共247人次。一些法院还组织了院内外其他人员旁听庭审过程,总计参加人数逾千人。
  天津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大力推进庭审公开,积极开展“四个示范”活动,即到企业、到学校、到街道、到乡村开一个示范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一个示范庭;向媒体公开一个示范庭;组织全院干警观摩一个示范庭。与此同时,要在庭审观摩活动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法官整体庭审能力相结合。通过庭审观摩、开示范庭和点评,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法官在庭审中处置各种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二是与转变日常庭审作风相结合。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和引导法官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行为习惯,让社会各界直接感受到法院庭审作风的重大变化。三是与推进司法公开相结合。通过庭审公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司法公开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天津高院还将组织观摩组对各单位上报的示范庭进行观摩,并于11月份评选出全市法院优秀示范庭,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记者: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