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振华强调,要突出树立身边的正面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对照身边的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切实增强此项活动的现实性和说服力。
辽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法要求,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扎实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人人参与、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及2008年以来下发的辽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这些案例以及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教训和危害,每个干警都要结合个人实际撰写心得体会,采取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支部会议、集中上党课、组织心得体会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认真查找自身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以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健全规范制度,确保教育到位、预警及时、防范有效。要认真总结身边先进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大力宣传优秀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感人事迹。(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 王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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