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1至2015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
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年4月1日在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把握方向,突出重点,注重方法,统筹推进,确保教育培训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康为民强调,要加强法官职业素养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法官职业道德、司法礼仪、行为规范、心态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广大干警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以公正、文明、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增强司法公信,提高司法权威;要加强法官司法业务教育培训,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把信息化应用、舆论引导、突发事件处置等纳入培训范围,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不断提高广大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际能力。(记者:傅召平 通讯员:刘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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