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辽宁开展的“群众评议法院,群众评议法官”活动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截至10月底,辽宁全省三级法院通过六种形式倾听民声,广纳民意。
活动形式包括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问卷调查窗口,进企业、进村屯、进社区、进学校,深入当地主要街道、广场、商业网点等重要场所,发放“双评”调查问卷;在近年案件当事人中随机确定一定数量的回访对象,采取电话回访、邮寄调查问卷、面对面等形式,征求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律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法院开放日”、“走进法院”等活动,邀请各界群众参观法院、了解法院、评议法院;开展网络民意调查;开办报纸评议专栏,刊登调查问卷,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悉,各级法院将分别对问卷、座谈、网络、报刊等评议结果进行梳理、分类和汇总,对评议内容进行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后,针对反映问题,研究整改办法,提出整改意见,制定相应措施。(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王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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