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期情况。截至8月底,浙江全省法院执行标的清偿率为67.78%,同比增加13.87个百分点,实际执行率60.75%,同比增加6.17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79.87%,同比上升7.44个百分点。列入清理范围的4306件重点案件,已经执结3194件。
在专项活动中,浙江全省法院严格执法,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报告制度,并提前对“老赖”打好预防针。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书面发放执行告知书,重点强调不及时履行债务的后果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警示和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对于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依法追究迟延履行责任、拘留、罚款等。活动开展以来,已拘留被执行人2132人,罚款95件,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非法处置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罪25人,有效地震慑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在主动“亮剑”的同时,浙江法院还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借助外力围剿“老赖”。各级法院积极落实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与浙江高院建立的案件通报制度,将被执行人为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案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为推动执行查控合力,浙江高院和省公安厅连续三次联合发文,各地普遍建立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在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找和控制、机动车辆查控、限制出境、打击拒执罪等方面开展有效协助。(供稿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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